为了改善通航环境,提高航运安全,加强通航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长江干线南京至浏河口段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又实行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通过交通管理系统的建立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的实施,长江江苏段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交通管理系统中的甚高频频道设置一直沿用最初的设置,随着船舶密度的逐年增加,交管频道的设置和使用方式越来越不适应长江江苏段航运发展的需要。
长江江苏段设有南京、镇江、泰州、江阴、张家港、南通共六处交管中心。南京交管中心使用VHF69频道,镇江交管中心使用VHF09频道,泰州交管中心使用VHF69,江阴交管中心使用VHF69频道,张家港交管中心使用VHF69频道,南通交管中心使用VHF69频道。各交管中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见下表:
甚高频无线电话的作用距离与其功率大小、天气情况有关,一般在30—60海浬左右,船用甚高频作用距离较小一些,而交管中心等岸基站台使用的甚高频功率较大,作用距离也较远。由于长江江苏段各交管实际上使用的频道仅有两个,即CH09和CH69,且泰州、江阴、张家港、南通不是距离较近就是辖区连在一起,四家共用一个VHF69频道,往往是各家的通话声彼此耳闻,互相干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客轮、装载危险货物船舶、1000GT(588KW)及以上的船舶(队),在通过报告线时、在VTS水域内始发,在VTS水域内靠泊系泊(浮筒)抛锚前后、在VTS水域内试航前、通过大桥前、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需要报告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按规定的报告要求在规定的频道向所在水域的VTS中心或交管站进行船舶动态报告。长江江苏段船舶流量大、密度高,在上下水船舶高峰流时需按要求报告的船舶数量太大,交管频道使用不通畅,尤其在江阴辖区至南通辖区航段内,因各交管都是使用同一个频道,频道拥堵与阻塞现象极为严重。在CH69频道上报告的船舶争先恐后地向各交管中心报告,呼叫声互相干扰,船舶因此而产生紧迫局面甚至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
造成长江江苏段甚高频交管频道目前现状的根本原因是交管频道的设置和工作方式未能跟上形势的发展,现有的频道设置和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和满足长江江苏段航运发展的需要。为保证船舶交通安全,提高交管频道的工作效率,交管频道的设置和使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改进长江江苏段交管频道的设置。目前长江江苏段交管频道的设置是基于九十年代时的长江通航环境,后来虽然略有更改,但仍不能够满足长江江苏段航运日益发展的需要,为保证交管频道的畅通,减少各交管中心和船舶在使用交管频道时的互相干扰,在此提出两套方案。方案A:张家港交管中心改为使用VHF09频道,其他交管中心等仍使用原有频道。此方案立足现有频道资源,在现有船舶密度增长不大的情况下可基本解决交管频道的使用现状。镇江距张家港较远(53海浬),同时使用VHF09频道时干扰较少,泰州、江阴与南通同时使用VHF69频道干扰也相对较少。但此方案也存在一些问题,当船舶密度大幅度的增加时交管频道会显得比较不通畅,由于使用同一交管频道的交管中心(泰州、江阴、南通)都相距较近,辖区相连或相距较近,造成交管中心台站间、交管中心台站与非本辖区船舶间、不同辖区船舶间甚高频的作用距离部分交叉覆盖,因而会产生一些干扰,特别是在天气晴好的早晚,因无线电波传播条件较好,甚高频有效作用距离大幅度提升,会产生较强的互相干扰。此外,因各港口引航站都使用VHF09频道作为专用频道,特别是江阴交接基地因交接船舶较多会占用部分资源,采用这一方案时就要求其他使用VHF09、VHF69频道的单位最好能够降低占用此频道的时间,或是在联系上后及时转换至其他空闲频道上通话。方案B:在现有的VHF69、VHF09基础上增加一个或两个新的交管专用频道,由江阴交管和南通交管使用(如只增加一个频道则由江阴和南通共同使用;如增加两个频道则由江阴和南通分别使用),其他交管中心的交管频道不变。实施此方案后相邻交管中心使用的交管频道彼此不同,互相干扰的情况就会发生得较少,交管频道使用的工作效率也会提高,对交通安全会有很大的促进。此方案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很好地解决好交管频道的使用状况,但需要占用较多的频道资源,且在选用新的频道时要考虑避开吴淞控制中心使用的VHF71频道。
改善交管频道的工作方式。VTS系统在中国被称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essel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因而侧重点在管理,VTS中心是以一个管理者和执法者的身份在工作。而在航运发达的国家,VTS系统是指“船舶交通服务(Vessel Traffic Services)”,他们是以服务者的身份向船方提供服务信息。日本在很多重要的港口或水域也设置了VTS系统,由当地的Martis来管理并提供服务,并设有专用的甚高频频道,船舶可以但不强制要求在专用频道上保持守听,无论船舶还是Martis在呼叫时大多都是在VHF16频道上呼叫,联系上后再转至专用频道或是其他空闲频道通话。因此在日本海域和港内航行的船舶一般只须守听公用呼叫频道VHF16,他们的工作方式是以船为主,安全为主。而长江江苏段各交管中心以守听交管频道为主,守听公用频道VHF06为辅,交管规则要求船舶除守听公用频道外还必须对交管频道保持守听。通常来说,船舶按照双套设备的要求配有两台甚高频无线电话,但双套设备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船舶在一套设备发生故障时,另一套设备能维持船舶安全航行的需要。因此航行船舶有很大的可能是有一台甚高频故障或是处于工作性能较差的状态,此外很多中小型船舶可能只配置有一台甚高频无线电话,要求所有船舶同时保持守听两个甚高频频道对部分船舶来讲有一定难度。长江江苏段船舶密度大,大量的船舶同时在使用甚高频,造成甚高频噪声累积效果大,甚高频噪音抑制不得不调得较大,为听清可能的呼叫声又不得不将音量调得较高,由此又对其他甚高频产生了较大的噪声累积,如此恶性循环,很难在驾驶台保证有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在通航环境复杂的长江江苏段,保持守听两个甚高频频道,无论从身体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是极大的负担。为保证航行安全,驾驶人员始终要保持高度警惕,保持正规了望,可甚高频的噪音却严重地影响了驾驶人员的注意力,为防止在VHF69频道漏听交管人员的呼叫,驾驶人员不得时时提醒自己要注意两个甚高频频道的声音,由此产生的心理负担更加影响了驾驶人员的注意力,对航行安全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保持甚高频的畅通,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减少驾驶人员的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和精神压力,交管中心应改善交管频道的工作方式,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工作方式应以方便船舶为主,促进安全为主。交管中心应在交管频道和VHF06频道上同时值守,变原来只在VHF69频道上被动地接收信息为在VHF69频道上被动接收信息和在VHF06频道上主动收集信息,只有这样才可以更早更好地发现情况,了解情况,更好地保证通航安全。在交管频道的使用上可吸收其他几个国家的经验:船舶应以守听公用频道为主,交管频道为辅。有条件的船舶可同时守听公用频道和交管频道,没条件的船舶(一台甚高频故障或是只配有一台甚高频的)只须守听公用频道即可。船舶呼叫交管中心时在交管频道呼叫,交管员在交管频道回答,当呼叫船舶较多时,交管中心可让有关呼叫船舶转至其他空闲频道继续通话,以保证交管专用频道的有效畅通。交管中心呼叫船舶时应先在交管专用频道上呼叫,未收到应答时再在公用频道呼叫,联系上后再转至交管频道或其他空闲频道继续通话。
减少船舶报告内容,调整船舶报告等级。减少船舶报告时的报告内容是为缩短船舶报告时间、节约交管频道的报告资源。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2008年7月1日以后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国内航行船舶必须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AIS设备间能够互相充分地提供船舶的详细资料并自动交换信息,对船舶安全航行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现今各交管中心也都使用了岸基AIS设备,交管中心可以通过AIS设备很详细地了解船舶情况并确定船舶具置和动态。船舶向交管中心报告时所报告的船名(呼号)、国籍、船籍港、总长、总吨、吃水、货物种类、始发港、目的港等都能够最终靠AIS设备做了解,因此船舶报告时仅需报告船名、动态和位置即可,这样可节约部分交管频道资源,提高频道工作效率。随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的采集和传送越来越方便和快捷,在长江江苏段上将网络技术与AIS设备、雷达设备结合起来可实现各交管中心之间的船舶信息的采集和交换,通过交管中心间的信息交换使各交管中心能提前预知即将进入本辖区的船舶信息,有利于交管中心采取预先的安全措施,可有效地促进通航安全,通过交管中心间联网工作可节约交管频道资源,保证交管频道的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客轮、装载危险货物船舶、1000GT(588KW)及以上的船舶(队)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交管中心报告。鉴于长江江苏段船舶密度大,数量多,同一交管中心辖区内需报告的船舶过多,严重地影响了交管频道的畅通性和工作效率,能够最终靠提高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报告船舶的总吨和功率,以此来减少需向交管中心报告的船舶数量。为保证通航安全,同进对不需要向交管中心报告的中小船舶应要求其在VHF06频道上及时发布必要的船舶动态。